又见法院副院长获刑牵出几十名行贿律师,如何斩断“司法勾兑”?
上述的一审刑事判决显示,孙永一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自1996年春节前至2020年4月,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众多的行贿人中,有多达25名律师,其中很多都是律所主任,有文章已经梳理出了涉案的律师名单。虽然只是一审刚刚宣判的判决书,并未实际发生法律效力,但其中的认定的此情节,确是触目惊心。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中,一审判决书显示,张家慧非法收受37人财物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直接或间接向张家慧行贿超过2000万元,甚至包括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涂显亚、吴镇等人,常常的行贿律师名单,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海南省律协副会长吴军表示,今年经过律协讨论,“因为张家慧案,涉案的涂显亚、吴镇已被免去了海南省律协副会长。”
今年2月,海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王庆伟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媒体报道,检方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9年,王庆伟利用副庭长、审判长、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其胞弟共收受16人至少11人为律师贿赂的款共计2186万元(其中50万元为未遂),其中,一律师在4个案子行贿了649万元。
在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活动中,司法机关提出了“零容忍”的惩治态度,不断清除害群之马,在制度上完善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
《中国新闻周刊》在《张家慧案牵出行贿律师,如何整治“司律不当交往”?》一文中提出,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一大原因是信息公开不充分,“信息公开越充分,相关人员勾兑的空间就越小”。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指导性行为规范,出台专门的实施意见、细则或办法,发布典型案例,让规则能够落地生根。同时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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